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院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 调剂基本要求
接收调剂专业复试线及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
类型 |
调剂分数线 |
调剂指标 |
||
普通统考计划 |
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培养计划 |
广州海洋地质局联合培养计划 |
|||
(085700) 资源与环境 |
全日制 |
37/56/263 |
27 |
5 |
19 |
普通统考计划、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培养计划、广州海洋地质局联合培养计划只可三选一。
(一) 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调剂,也可从校外调剂。
(三)校内或校外调剂均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传递数据、办理手续。
二、调剂程序
1.我院将于3月25日17:00—3月26日14:00发布调剂缺额信息,持续21个小时。请调剂考生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写个人调剂信息,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我院择优筛选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2时间内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4.复试通过的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最终调剂录取结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为准,同时请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调剂复试组织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历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科研成果;
(4)准考证;
(5)《吕氏贵宾会00222021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考生个人简历》及支撑材料,如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著、译著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或工作量证明材料)、科研(教研)项目立项审批表、本科阶段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简历顺序进行排序。简历、支撑材料及联培申请(如需申请)请于3月28号前发至邮箱greadischen@163.com
(6)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为:http://pay.cug.edu.cn/xysf/(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审查时间:2021年3月31日9:00
审查地点:我校(武汉)东区教学综合楼A1804室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大纲见我校(武汉)研究生招生网或吕氏贵宾会0022主页(/info/1186/3356.htm)。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
(三)复试时间地点
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复试地点与时间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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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格审查 |
3月31日 9:00 |
东区教学综合楼A1804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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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笔试 |
4月2日 9:00—11:00 |
东区教学综合楼A0306、A03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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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面试 |
4月2日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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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按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
四、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所有初试科目满分之和×100×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二)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2.拟录取考生必须在5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三)录取类别
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无定向单位(定向到地区)的定向考生,可转人事档案。
(四)学习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我校(武汉)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标准。新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在复试中进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相关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
五、其他
1.请各位考生按照属地及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个人卫生与身体健康
2.申报"地调局联培计划"或“广州海洋地质局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除了报名时发送意向邮件,还需发送本人签字的附件“地调局联培计划申请”或“广州海洋地质局联合培养计划申请”到邮箱greadischen@163.com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 388 号我校(武汉)吕氏贵宾会0022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67886129 Email:greadischen@163.com
4.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yzb@cug.edu.cn。
监察处: 027-67884345;jwbgs@cug.edu.cn。
海洋学院
2021年3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