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及第一轮调剂复试情况,现将我院第二轮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基本条件: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调剂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我院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 申请调剂我院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要求参照我院第一轮调剂复试方案。
3.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4. 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复试线及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研究方向 |
普通计划 调剂指标 |
海洋二所联培计划调剂指标 |
(070700)海洋科学 |
38/57/279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3 |
注:复试总成绩为2-4名调剂考生按联合培养拟录,如有放弃则依次递补。
三、调剂复试程序
1. 4月13日14:00前,我院将发布调剂余额信息,至少持续24个小时。请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信息,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 考生必须在1小时内接收我院复试通知,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 复试通过后考生必须在1小时接收我院待录取通知。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 最终调剂录取结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准,同时请关注我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调剂复试安排
(一)调剂复试形式
2023年我院调剂复试形式为采用线下现场。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历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初试准考证;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⑤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1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参加我院调剂复试前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及本科成绩单(使用我院个人简历模板或自行设计,所有内容合并至一个PDF文件),简历上不得包含电话、邮箱等任何形式个人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涉嫌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2.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4月17日8:00-8:30
审查地点:我校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A306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我院将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强化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专业课笔试。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此项满分为100分。
复试科目
专业(代码) |
复试科目 |
适用研究方向 |
海洋科学(070700) |
B10海洋学基础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复试大纲:我校(武汉)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吕氏贵宾会0022 (cug.edu.cn)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流程为考生中英文自我介绍、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知识抽题、面试小组专家提问、专家评分。
(四)复试时间地点
内容 |
时间 |
考场 |
备注 |
笔试 |
4月17日9:20—11:20 |
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A306 |
|
面试 |
4月17日14:10开始 |
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A306 |
|
面试候考区 |
东区教学综合楼A307 |
(五)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
(六)复试费用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考生请使用用户名登录,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
(七)复试体检
复试期间不组织开展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新生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 未尽要求参照我院一志愿复试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1.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前3科总分÷初试前3科满分×100×40%+复试成绩(百分制)×6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 录取规则
①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②拟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④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在拟录取时须同步确定联合培养导师。
3.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4. 录取类别
①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②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委培合同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学习方式
①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6. 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我校(武汉)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奖助学金根据学校奖助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
1.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 388 号我校(武汉)吕氏贵宾会0022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67886129, 东区教综楼A1803陈老师,
Email:greadischen@163.com
2.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yzb@cug.edu.cn。
监察处: 027-67884345;jwbgs@cug.edu.cn。
海洋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