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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8年春季博士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

浏览: 编辑: 来源: 时间:2018年01月19日 14:50

我校2018年春季博士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

根据《我校(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办法》(中地大研发[2018]2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中地大研发[2018]3号)的要求,博士学位申请人须通过预答辩以后才能提出盲审和答辩申请,原则上须在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春季为3月29日)1个月前完成预答辩。我院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形式

于2018年3月10日前由各博士生导师组织预答辩。所有准备2018年春季送审的博士都需要参加预答辩,满足免盲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免盲审,但也需要参加预答辩。

预答辩委员会组成:预答辩委员会由各三级单位组织,由不少于5位同行专家组成,委员会专家应为教授、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专家应覆盖论文涉及到的主要研究领域。导师不担任所指导学生的预答辩委员,但原则上导师需要列席。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秘书应为校内职工。

预答辩结果:分为三种,即“通过,可直接提交”、“通过,需修改后提交”、“不通过”。预答辩结果为“通过,需修改后提交”的申请人,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可提出学位论文盲审申请。预答辩结果为“不通过”的申请人,必须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补充,至少3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学生准备材料:简装版学位论文,建议提前给预答辩委员审阅;预答辩ppt;《我校(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时间安排

各博士生导师于3月10日前组织预答辩,至少提前3天发布预答辩会场安排,预答辩后将预答辩结果报给研究生科。

博士生预答辩结束后应尽快完善《我校(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并提交给研究生科,需修改论文的博士生不得晚于3月25日提交登记表,以防错过盲审时间。




我校研究生科

2018年1月